2024年11月5日-6日两日(8:00为准),共有19名学生迟到(详细名单已转发学生所在系),检查人员现场对迟到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,并记录在案。
请各系、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按照“纪律宣传教育周活动”要求,持续对全体同学做好纪律宣传教育,希望迟到同学能够汲取教训,其他同学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校纪校规。
针对部分迟到学生延迟进教室,刻意逃避检查的情况,在此明确指出:迟到15分钟以上的按旷课1节记,有拒不配合检查登记、干扰检查秩序者,参照《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》第十九条第二款处理。
对屡教不改或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,及时依规严肃处理。
学 生 处
2024年11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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