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:
根据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办〔2022〕13号)文件要求,为加强对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、励志教育、感恩教育,增强当代大学生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,进一步提升学院资助育人成效,喜迎党的二十大的召开。现决定在全院开展2022年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对象
全体在校学生
二、活动时间
2022年5月16日-6月5日
三、活动主题
青春献礼二十大,逐梦筑梦铸新程
四、活动内容
1. 开展“共铸诚信,你我共行”诚信教育活动
各系要将诚信教育与育人活动、疫情防控等紧密结合起来,以贷款学生诚信教育为着力点,开展征信知识、金融知识普及教育、预防金融诈骗、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;其次结合校园文化建设、班级建设、学生社团、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,融入到诚信教育主题班会、图片展、知识竞赛、舞台剧、征文比赛、演讲比赛等活动中;切实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金融安全防范意识,引导学生树立珍爱信用、理性借贷的消费理念。
2. 开展“励志成才,砥砺前行”励志教育活动
各系要注重学生价值引领,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理想和志向。一是加强榜样引领及示范作用,加大先进人物及其事迹宣传,用榜样的言行和精神鼓舞学生,引导学生内化榜样精神,开展“校园励志人物评选”“参军入伍事迹展示”“优秀学生事迹风采展”等校园优秀典型事迹及活动;其次在学生中开展专升本经验分享、学习经验分享等内容的励志成才分享宣讲活动。通过不同形式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,讲好学院及系学生资助故事,提升学生资助宣传感染力、引导力。
3. 开展“感恩自强,携爱同行”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
各系要坚持为党育人、为国育人的宗旨,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校新校区入驻为契机,增强学生爱党爱国意识和荣校爱校情怀,扎实推进受助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。根据《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》,受助学生每年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,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低于2次,各系可结合工作实际,落实落细考核制度,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实践活动;其次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,同时结合各类奖助学金申请发放为契机,加强感恩教育,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认可自己“受助”的基础上,将感激之情转化为一种回报之情,培养回报国家的意识,进而培养奉献精神,引导学生树立“当下受助,日后报国”的志向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,认真部署。各系要充分认识活动的育人意义,根据学院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,制订本系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,充分利用多种形式,加强“线上”与“线下”联动,充分发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作用,将育人贯穿学生资助全过程。
2.认真总结,及时上报。各系要将实践中的好做法进行梳理总结,打造各具特色的资助育人品牌和项目,形成院系活动总结报告,报告应包括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、励志教育活动、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三方面内容,写明活动时间、参加人次、活动形式、活动内容、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,要求语言简洁、突出亮点,图文并茂,字数不少于2000字。图片、视频等材料,一并报送。总结报告需于6月5日17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24354181@qq.com,纸制版材料交至10号楼105办公室(需加盖系公章)。
3.积极挖掘,树立典型。各系要深入挖掘本系获奖受助学生(含退役士兵学生)在爱国、诚信、感恩、励志、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典型事迹,形成书面材料(需附相关若干个人照片)或短视频。书面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,以第三人称叙述,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。个人简介包括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出生日期、政治面貌、系及班级、获得的资助项目和主要奖项等内容,先进事迹可从专业学习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提炼,要求事迹真实典型、有较强的示范作用。短视频时长不限,FLV格式,大小控制在100M 以内,学生应在视频开头简要介绍姓名、政治面貌、系及班级、获得的资助项目后,重点介绍自身先进事迹。每系至少报送2份典型事迹材料,并于6月5日17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24354181@qq.com。
学生处
2022年5月16日